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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你救了我。」
「我知道。」林鹤洋回答,「这没什么,我是说——」
「jacob从来都不希望我和别人太熟,他不希望别人能『得到』我。」苏瑞打断了他,「但他那天见到你之后——正是因为见到了你,那天他才迫不及待在酒吧骚扰我,因为你给了他危机感。」
那时,他们走出了教学楼。临近晌午的阳光很晒,透过参天的树荫投射到石板路上,散着热气,炙烤着他们的脚。草坪上倒是凉快些,他们走上去了,在中央草坪的一处长椅上坐下歇息。在那里,他们刚巧能看到整片草坪的景色,还有不远处低矮的建筑,和坐落在校园中央的鐘楼,没过一阵子,那里就将敲响十二下鐘声。
林鹤洋笑道,假装攥起拳头来稍微挥了几下,「早知道我那天再狠一些,揍他一顿,让他更有危机。」
苏瑞突然扭过头来看着他,张了张口,欲言又止。最终苏瑞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他,阳光把他黑色的眸子都照浅了。然后趁着林鹤洋怔怔凝视他的那一刻,他抬起左手来,用手掌遮住了苏瑞的双眼。「干嘛——!」林鹤洋还以为他要整蛊自己,眼疾手快地抓住他的手腕,想把他的手拉下来,但苏瑞加重了力道,指尖扒住林鹤洋的眼眶,牢牢地捂着他的眼睛。他另一只手伸进旁边的书包里拿出一隻记号笔来。
然后他放下手,反过来又拉住林鹤洋拽着他小臂的手指,开始在那隻左手的无名指上画起来。那是一隻很细的记号笔,能画出很多细节,于是就在他的精雕细琢之下,一颗栩栩如生的黑白色戒指逐渐浮现在林鹤洋的无名指根部。他畅想过很多次能用戒指套住彼此的场景,比如在无数人的祝福之下,就像好莱坞最俗套的爱情电影那样,比起他所畅想的那些情景,此时此刻显得有些淡薄了。他们只是坐在树荫之间,稀松平常,路人也都行色匆匆;但他又觉得那时的气氛刚刚好,在他们初遇的校园,没有人註意,他们悄悄的,就像是分享着彼此的秘密。
阳光浓烈,照得戒指好像是真的一样,仿佛有一圈套在他手指上的光环闪耀得刺眼。
「你也给我画一个。」苏瑞说,把笔递给他。
林鹤洋的技术就差远了。他笨拙地抓着苏瑞细长的手指,在上面颤巍巍地留下完全不输三岁小孩的绘画技术的一枚戒指,「没有你的好看。」然后他难得地谦卑起来,盖上记号笔的盖子。
苏瑞郑重地摇摇头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戒指啦。」
回到温哥华后,他们领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那只德牧是一家不合规的犬舍育出来的种,犬舍被举报后,动物保护组织将这只三个月大的小狗救了下来。在一次住处附近的社区领养活动中,他们遇到了它。那天被带来的每一只都那么招人喜欢,这只胆子很小,总缩在后面,不太引人瞩目,差一点就被他们错过了。亦或者是它太过矮小而安静,反而引起了林鹤洋的註意。苏瑞原本还嫌这只狗太瘦小会不会长不大,却根本想不到半年多之后,它直立起来的身高就快赶上自己了。
他们给这只德牧取名叫「birdie」。
大型犬总是精力旺盛,拆家频繁又不好管教。小时候被骂了还会歪着头一脸懵懂跟人卖萌,长大些聪明了,就明白为什么骂它,又会可怜巴巴耷拉着飞机耳讨饶他们的原谅。苏瑞总能在那狗狗眼里败下阵来,骂几句打几下就于心不忍了,最后还得林鹤洋上场,但大部分时候,管教它的都是苏瑞,而德牧又是极通人性的犬种,很知道该找谁当庇护,每次往林鹤洋怀里一鉆,蜷缩着,尾巴连带着屁股一起摇来摇去。「可怜兮兮的,别骂啦,老是骂我们birdie。」林鹤洋就摸着birdie的脑袋说。
「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该站哪边啊?!」苏瑞上前拎着birdie的后脖颈想把它拽出来,瞪着眼又冲他喊道。
林鹤洋抱着birdie,「看啊,妈咪好兇的。」
最后birdie逃过一劫,倒是他被劈头盖脸骂了一顿。
不仅如此,每次他们带着birdie去朋友家做客时,只要birdie在别人家闯了祸,苏瑞都能第一时间把错误堆到他头上——
「birdie把狗粮打翻了啊?跟他老爸学的。」
「把你衣服咬坏了啊?跟他老爸学的。」
「粑粑拉在屋子里了?跟他老爸学——」
林鹤洋气得大喊,「我可从来没有!」
苏瑞理都不理他一下,扭头跟朋友说道,「林鹤洋平时好惯着birdie的,都不让我打它。」
林鹤洋觉得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被气死。
他是怎么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变成现在这般境地的?
这怪不得别人,林鹤洋,一切都是你自己自作自受。
那一年又入冬时,电影《无足之鸟》的拍摄过半,苏瑞作为艺术顾问,虽然不用每日跟组但也得随时stand-by。某些苏瑞需要赶工拍摄到晚上的日子,林鹤洋会借着遛狗的工夫开车跑去剧组「探班」,等着拍摄结束接他回家。苏瑞在片场则从不避讳他的同性恋身份,恨不能拽着他向整个剧组宣扬林鹤洋是他男友。
当然,让林鹤洋惊讶的是,尽管他只是偶尔去片场,但剧组洋洋洒洒一百来人,还真有那么几个对他感兴趣的,他可是从没思考过自己在lgbt群体里受欢迎的程度,毕竟这个圈子里的人除了苏瑞他几乎没接触过别人。苏瑞看上去好像对这种事信手拈来,每次片场哪个好看的小男生跑来和林鹤洋搭话,无论那人刚才在哪里,下一秒准能出现在他旁边,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俩对话,时不常还插一嘴。
「我都不能和别人讲话了嘛?」林鹤洋抱怨道。
「女人可以,直男可以,gay嘛?不行。」苏瑞伸着一根手指头在他眼前晃。
他们也不是没为这类事吵过架。林鹤洋被问烦了,会觉得这是苏瑞对他的不信任;那人多疑起来,有时还会勒令看他的手机。只是林鹤洋觉得他才是那个更应该担心的人才对,比起林鹤洋的工作环境,那人平日阅人无数,又是在文艺圈,gay总会更多的吧?他们在一起时间久了,这些琐碎的烦恼就随之而来。林鹤洋曾暗自在心里算计着,他们认识了这么久,吵吵闹闹又恶言相向,就算是真正的「夫妻」也该经歷七年之痒了,那些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的繁杂的烦恼,带给他的苦痛好像总是比快乐更多。
如果是在大学时期,林鹤洋才不会管那么多。他能甩下一切向前飞奔而去,把所有的苦闷拋之脑后因为他足有这样做的资格,但年近不惑的他总能想明白一个道理。那个「道理」总是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出现,比如——比如他早上睡醒,看到苏瑞在厨房里做早餐,迷迷糊糊,还错穿了他的拖鞋,让林鹤洋只得光着脚;他们下班后一起在街上溜birdie,一起和邻居打招呼;天气寒冷时他们缩在沙发里,苏瑞将冰冷的双脚踹进他的睡衣暖脚;或是在他们睡前的每一句晚安之中。
每当他回到家,看到客厅角落电脑桌旁散发出刺眼的光,苏瑞在电脑前戴着眼镜伏案工作时,他就会想起十年前,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在午后被晒得通透的蓝天之下,在盛夏的芳香之中,那个还留恋着深圳林立的高楼和母亲温柔话语的十八岁的自己,敲响了那栋三层小楼的破旧的门。二层房间里飘出一句喊声,「苏瑞——去开门!」,门应声开了,那个穿着白色t恤,眉目清秀的娃娃脸男生出现在他面前。对于他来说,那就像一场梦照进了现实,在他身后,还未开学时,一群十八九岁的孩子吵闹着呼啸而过,他们引吭高歌,对未来抱有最巔峰的期望。
他想,即便是现在已经年长的他们两人,生活中无论是因为工作、琐事,亦或是意见不合而擦枪走火出来的苦恼多么让人难以招架,那依旧是他最热爱的生活。他们像两隻没有爪子的鸟,漂泊于逆风之中,不留下一点痕跡。他们把过往小心地藏在双翼之中,再飞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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