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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音乐时代(第1页)

算起来,青铜器是中国第一支大学生摇滚乐队,还是能在北平各种地下摇滚音乐会与崔健、唐朝乐队、黑豹乐队等同台演出的那种。

这次北大的演出,就是老狼的女朋友潘茜牵的线。同桌的你爆红,她就动了这想法。

作为小有名气的乐队,青铜器一般很少在校园里演出,可是架不住老狼的游说,江浔、高晓松几个也真同意了。

其实,八九十年代,宝岛音乐风行校园,尤其是北平各大高校,大家听多了罗大佑、齐秦、刘文正,就纷纷自学吉他。

相对别的乐器,吉他无疑是最容易上手的。

在这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大学生普遍都吃文艺范儿那一套,于是男生们就把弹琴唱歌当做泡妞利器,下了课就坐在学校草坪上弹唱。

但同样都在弹琴唱歌,清华大学作为一所以理工科见长的最高学府,却出了这么多吟唱风花雪月的乐队,而隔壁一向自诩人文素养深厚的北大,却少有能与其相提并论的乐队出现。

这大概可以同时算得上中国音乐圈和高校界的一大谜团吧。

其实,此时清华北大搞音乐的男生都不少,北大男生一般都是聚在三角地弹琴,清华男生一般都是聚在东大操场弹琴。

至于为什么清华男生的成绩比较牛叉,原因很简单,因为清华男多女少,男生之间竞争太激烈,于是只有发愤图强,刻苦学习吉他本领和词曲技能,才能成功泡到女生,所以是荷尔蒙的爆发铸就了清华大学在音乐上的辉煌……

至于北大男生,往往刚会弹几個和弦,就已经被女生拎走,不用再练了。

可是,那也是青铜器乐队没出江湖的时候,那还是同桌的你没走红的时候,现在,北大的女生,都在盼着江浔。

不止北大女生盼望着,江浔不知道的是,现在北平各大高校几乎爆了。

这是青铜器乐队在高校的首场演出,也是同桌的你在高校的第一场演出……

今天,咏梅到达北大的时候,看着古色古香的大门,就差点进不去了,还好,有同学把她带进去,后面就直接不让进了。

“这是怎么了?”咏梅的笑依然恬淡。

“人太多了,北大快盛不下了,”同学脸上似乎是惊魂未定,“我从来没在北大的校园里看到这么多同学……”

哦,咏梅的脚步放慢了,校园里人头攒动,到处是人,知道的以为这是北大的校园,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崇文门菜市场呢。

“江浔来了吗?”同学挽着咏梅的手,似乎很难往前移动了。

原来的演出地点定在北大工会俱乐部,可是照这架势,根本不行,校园的广播里又传来声音,演唱会临时改在未名湖畔了。

校广播站也把广播地点直接设置在了未名湖,这样即使同学们不到湖边,也能听到青铜器乐队的歌声。

作为清华才子,能到北大开演唱会,高晓松感觉,此生足矣,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在清华读书,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去北平的其他高校找乐手茬琴……”矮大紧来得最早,在未名湖畔拨弄着吉他,他感觉自己牛x得很。

未名湖畔,波光粼粼,这可比夜晚降临,在清华水房里借着灯光练吉他,牛x太多。

何况,还有这么多的北大的和其他高校的姑娘,都在崇拜地看着他。

他用力把长发往后一甩,这才发现,主唱还没来。

江浔其实来得很早,可是大发驶进北大的路口,竟被拦住了,原因是前面的自行车摆不下了。

看一眼手上的梅花表,他干脆就把大发停路边了,反正这时候的警察叔叔还不会拖车……

“同学,不能再进了,真的不能再进了。”北大门口,一位年轻老师苦口婆心地跟各大高校的学子耐心解释,真的不能再进了,他在北大工作十年,从没见过这么多学生。

“老师,我是江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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