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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犀这才慢慢地移动步子,虽然对蓝贝贝心存芥蒂,但毕竟曾经关系友好,不好装作完全冷漠的样子。
“你最近怎么不来我家玩了?”蓝贝贝走在她身侧,微微弯着腰,腾出手拨开眼前的藤蔓树叶,声音亲切平缓:“是不是上次我跟昭明吵架吓着你了?我们俩虽然吵吵闹闹,但是好的时候也挺好的。”
灵犀听他这样说,只好回答说:“那就好,不要总是吵架。”
“太医看过了,说昭明怀的多半是女孩儿。”
灵犀听了,就笑起来:“女孩好,我喜欢女孩,你呢?“
蓝贝贝微微一笑,露出很坦荡可亲的笑容:“我也是。”
两个人很快就冰释前嫌了。他们瞧见了新抓来的豹子。这豹子不算小,毛色鲜亮,牙齿锐利,爪子上带着血迹,趴在笼子里,呼哧呼哧的喘气。
长乐手里端着一个饭碗,把一条条鸡肉扔给豹子。那豹子眼皮都不抬,只顾用舌头舔爪子上的血。灵犀好奇地问:“它不吃东西吗?”
长乐叹了口气,把饭碗放下,又对灵犀说:“刚来都这样,过几天饿的狠了,给什么吃什么。”
蓝贝贝站在她旁边,解释道:“这种野兽,一般是不吃死物的。”
满院子里都有乱飞的鸽子和乱跑的兔子,活物倒是有很多,灵犀疑惑道:“这些兔子不是给野兽吃的吗?”
蓝贝贝这回没有说话,倒是长乐慢慢开口了:“是,不过我让驯兽师把这些兔子鸽子杀死了再喂给猛兽。”
灵犀低头想了一会儿,对长乐笑起来:“您是心底善良的人。”
长乐有些惊讶,像是第一次听见这种话似的,他有些自嘲:“其实这做法很虚伪,反正都是要死的。”
灵犀固执地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您不忍亲眼见那些动物被杀,就是一种仁德。”
长乐哈哈大笑:“好吧,不管是不是恭维,这话我很喜欢听。”顿了顿又说:“你丈夫还在治军?”
“是。”灵犀回答了一声,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长乐很不赞同地摇头:“顾家父子都是将才,可惜在朝中树敌太多,想在朝中站稳,光会打仗可不行。”顿了顿又笑着说:“我听说顾庭树是个文武全才,闲了让他到宫里陪我下棋。”
灵犀知道他是下一任的君王,他若是垂青于谁,那么往后仕途上几乎可以平步青云了,当即恭恭敬敬地答应了。
灵犀自以为帮顾庭树拉拢了未来的君王,当天晚上还喜滋滋地把这件事情告诉给了他,以显示自己是多么贤良聪慧,谁知顾庭树大大地发了一通脾气。
“你去驸马府也就算了,怎么还跑到皇宫里了。你一个女孩子,去什么万兽园,那是男人去的地方,万一撞见陌生人怎么办?”顾庭树怒视着她,感觉好长时间没有调|教她了。
灵犀被他一顿抢白,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半晌才委屈地说:“我是公主,当然可以去皇宫啦。太子是我哥哥,又不是外人。”
顾庭树声音提高了八度:“谁?谁是你哥哥!?”
灵犀忙伸手去捂住他的嘴巴,皱着眉头道:“你,你是。不要凶,别人会以为我们在吵架。”
顾庭树把她的手扒拉开,在地板上来回走了一会儿,又想到灵犀毕竟是一片好意,自己吵嚷她几句,反而寒了她的心,于是放缓了语气:“我的事情你不要管。你只管玩你的。旁人要是问我的事,你只推说不知道就算了。政治上的事情,很复杂,不是投靠了谁就能万事大吉的。”
“那我往后可以进皇宫吗?”灵犀眼巴巴地看着他,皇宫的确很好玩,太子妃对她也很温和。
顾庭树叹了口气,皇宫是灵犀的娘家,哪能不让去呢。以前的灵犀孤孤单单,只有自己的怀抱可以依偎,如今长大了,已经要四面八方地结交朋友了,想想还真是有些失落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第一次写言情小说,瑕疵和谬误的地方大概有很多,谢谢大家指正,我会努力的,↖(^w^)↗加油啊作者君。
☆、训子
夜深人静的时候忽然被噩梦惊醒,昭明瞪着眼前的床帐和屋顶,要过一会儿才能反应过来这是什么地方,她身边躺着的男人是谁。
跟蓝贝贝的相识好像是一个迷魂阵,魂魄是自从见了他的的样子后失掉的,找回来时,两个人已经成婚几个月了。
蓝贝贝的美似乎带着魔咒,无论男女见了,统一地要迷失自我。昭明那样高傲的女子,也难免陷入这美色的陷阱中。尽心竭力地讨好他取悦他,虽然蓝贝贝态度冷冷淡淡的,但终于还是请求皇帝赐婚了。两个人成亲后,蓝贝贝的美丽褪去了光环,成为红尘世界里最普通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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