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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正淅淅沥沥下着雨,厨房里排骨炖了一半,氤氲的香气传到客厅来。
我靠着沙发看书,百无聊赖等着排骨熟透,直到骨头都炖酥才好。刚看完手头这一页,手机铃便响起来,是小轩打来的电话。
“姑姑,”小轩在那头说话,声音有着这个年纪的男孩特有的沙哑。那头听着雨势似乎更大些。“姑姑,你来接我行么。”
我开车到哥的小区门口,小轩拎着个双肩包,另一只手上抱着篮球,眉目清朗挺拔着小腿,足像棵小白杨。正念高中的男孩,身高总是跟笋似的往上窜。
夏天的雨总是一阵一阵,因此这时已经停了,天际竟隐隐挂出一道彩虹来。
“姑姑。”他将背包与篮球扔到后座,熟门熟路打开副驾的车门,拉好安全带便低头摁游戏机,闷闷道:“我想吃排骨。”
我“嗯”了一声发动车子:“家里正炖着呢,你这是闻着香味来的?”
他头也没抬,不耐烦道:“我爸妈又吵架,烦。”
前头是红灯,我将车子排在一队蜗牛似的轿车里,稍微降了降车窗,本想嗅嗅雨后清新的空气,却闻了满腔的汽车尾气味。
“姑姑,你又吸烟!”他不知什么时候打开小抽屉,将我藏在纸巾盒下头细长的女士烟揪出来:“这是第几次了?”
我笑着腾出一只手来揉他的头:“才多大,就想着来管教姑姑了,嗯?”
他拨开我的手,叛逆期的孩子总是一身冲劲:“你上次说过的,你说过要戒烟。”
“嗯……”上次什么时候说过来着?
不过戒烟这回事儿确实有。
我现在固定的伴侣——为什么叫伴侣,因为两人还没到情侣的程度——是个有点洁癖的男人。
他是难得的优质床伴,不吸烟不喝酒,总是把衬衣西装穿得挺括,年纪轻轻便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打拼出了一片规模不小的企业。
至于企业具体什么规模么,我也说不清,我们搞艺术的不懂这个。
我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他,颇为冷淡的一个人,跟东道主(一个玩得很开的富二代)关系似乎很是熟稔。
我一眼相中他,却在他拒绝了几个女人之后打了退堂鼓——那些女人模样气质可都是出挑得很。
也许是同性恋,我心想。
这个城市灯红酒绿,奢靡,冷漠,但也足够包容,因此容得下各类各色的人。
我当时是因为什么来着,大约是灵感枯竭,因此拼命喝酒。
喝到最后不省人事,迷迷糊糊瞥见朋友也已经醉着倒在我膝盖上。
后来我不得不摸着墙走到卫生间去吐,吐了几回终于挽回些神志,颤着手从包里拿出漱口水,我与镜子里面色酡红的女人对视。
这是我。
我知道我是个姿色不错的女人,也借此有意无意地寻求过许多便利。
女人么,既然生来就比男人体弱,那么就得寻求自己得力的武器不是么。
我将自己收拾干净,妆大约已经花了,因此干脆卸了妆,卸妆湿巾擦出蓝的紫的鲜红的,又揉成一团扔在垃圾桶里。
喝高了,所以走路也有些发飘,走过拐角时鞋跟一崴,踉跄着撞到墙上,又狼狈地撞到一个男人的身上。
男人十分绅士地扶住我,却刻意地保持着距离。
我仰头朝他看去,真是缘分,竟是先前的那位男性同志。
我也懂,这类人里有部分是不怎么喜欢女人的,因此我努力推开他稳住身形,大着舌头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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