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7章你是周炯
“炯,明也,皦日炯晃于绮疏。好名字,我真是会起名字啊!”
何苒对自己能够起出如此好名而欣喜不已,不管小孩有没有听懂,她是满意了。
何苒站在小孩面前,这个年纪的孩子,若是养得好,已经能到何苒肩膀了。
可这个小孩却还很矮,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何苒能看到他的发顶,那粘在头发上的白色物体是虱子的虫卵吧,前世何苒第一次看到时,浑身不适,后来见得多了,也就不觉什么了。
她让小梨带小孩去沐浴更衣,小孩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洗过澡了,黑土亲自给他搓澡,中间换了两次水。
搓澡时发现,年仅十岁的孩子,手和脚上都有茧子,手上还有陈年旧疤,那是给客人送热水时烫到的,胳膊上有一道很大的疤,是有一次他偷吃给客人买的糕点,被他娘用烧红的炉钳烫的,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偷吃了。
何苒叫了修脚师傅过来,把小孩手和脚上的茧子一点点仔细去除,抹上加了动物油脂的香膏,用精细的布把手脚包裹起来,一个时辰后拆开,用清水洗后,再抹上另一种香膏。
只是伤疤已久,很难祛除了,不过孩子还小,随着他渐渐长大,伤疤会越来越淡。
何苒担心那种十文钱一瓶的虱子药不安全,请了药铺里坐堂的堂医,开方抓药,给小孩用药汤洗了头发,再用大块布把头发包起来,半个时辰再用清水清洗,用细齿梳篦把打结的头发一寸寸梳透,梳掉残留的虫卵。
只是小孩头发枯黄,这是营养不良,需要慢慢调养。
三天后,小孩再次站到何苒面前,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年纪小没有插簪,用一颗玉扣把头发束起,脸蛋上还有被风吹皴的痕迹,不过可以看出,皮肤的底子很好。
他的指甲修剪成好看的形状,身上的杭绸直裰剪裁合体,腰间垂着一枚玉扣,与束发用的那枚有着相同的纹。
脚上的鞋子看上去普普通通,可是识货的会一眼认出,这鞋出自京城广福升,顺德府今年新开的分号,价格昂贵。
沉淀了三天,小孩依然还似在梦中。
“我姓周?”小孩想起来了,他以后叫周炯了。
“是,你叫周炯,这个名字是不是很好?”何苒笑咪咪地问道。
周炯心中砰砰直跳,他想起当铺朝奉对他说的话,又有些不敢确定:“我真的是昭王的儿子?”
“不,你当然不是!”何苒打开折扇,摇了摇,一脸高深,“你看到被我轰出去的那几个糟老头了吗?昭王之子就应该是那个年纪,不,比他们年轻一些,他们演得太过了。你是昭王的孙儿。”
说着,何苒起身,走到周炯面前,一揖到地:“何苒参见皇孙。”
皇孙?
他是皇孙吗?
周炯怔怔一刻,一脸茫然,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讷讷问道:“我爹,他真的不介意我是”
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他长于街柳巷,从小便知街里街外是两个世界,他知道他的母亲是什么人,亦知如他这种出身的人,会被世人耻笑。
何苒心中悲悯,她叹了口气,轻抚着他的头:“从你成为周炯开始,过去的一切于你只是磨练,你的祖父和父亲都已经去世,你的母亲已经改嫁,你是太祖血脉,真正的龙子凤孙。”
戏是抢来的,我才是主角 穿成农家长姐,开局就养三个崽! 黄昏分界 外室登门,我当场改嫁纨绔小叔子 重返1999激昂年代 云上棋局 从庆余年开始穿越诸天 得分凶猛 冥王别催,我这就直播赚钱 穿越农家女,女扮男装考科举 别给学生定人设 欠债两亿?我靠玄学出道成顶流! 封神:我太子殷郊,重铸大商 离婚后,江小姐惊艳全球 1984我的小说时代 团宠师妹神器在手 诡异入侵,我反杀不过分吧? 都重生了谁考公务员啊 青玉案:大理寺女卿 仙工开物
作品名明末新帝国现代屌丝青年刘布,穿越至平行世界祟祯七年山东临清当大户人家公子哥身上,刘布刘邦的刘,吕布的布,万金购得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以为可以从此过上没臊没羞的生活,却闻大明将于十年后灭亡。还好!有十年好日子过。这可是明朝末年,山东更是四战之地,好日子,不存在的。且看刘布如捐官当千户官,训练出一支铁军太平军,雄踞山东半岛。挫败奸臣对于家族的图谋,将计就计,痛打落水狗,将山东官场搞得天翻地覆,鸡毛一地。仿效荷兰人郁金香热,泡制大明版传销式全民孵银子,制造大明金融危机,尽掠民间之富,得银五千万两。威迫利诱澳门葡萄牙人工匠,获得了火枪和红衣大炮的制造方法,设立兵工厂,打造东亚最强火器部队,娶郑芝龙之女,与郑氏结盟,获取郑氏水军舰队。最后搅动风云,逐鹿天下,在乱世之中,闯下一番事业,力抗异族,延续了汉族文明。如果您喜欢明末之新帝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重生农家女,名叫招弟。上有大姐得弟,下有三妹来弟。呃!娘的肚里还有一个?都说这是重男轻女的见证,可爹娘的疼爱却丝毫不假。还好还好,只是名字的问题。家有叔婶姑姑一大堆,人多事乱不省心,只有分家奔小康。谁说农家女愁嫁,那谁谁谁,赶着上门来求亲。从此,人人踏烂田家门。虽说农家贫困不足饱,就看她,...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如果您喜欢大唐技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漫漫抗战十四年,中国军人用血肉在抵抗日军的暴行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之际,总有那么一些人,抛妻弃儿,义无反顾的踏上征途这里没有杀鬼子如同屠狗的淋漓,只有中国军人以命换命的决绝这里没有能拯救中国的发明,只有手持简陋装备的士兵,用自己的手中可怜的钢枪和薄弱的血肉之躯,来面对鬼子的飞机大炮坦克甚至毒气...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插画设计师VS民宿老板娘外表温柔似水内心有点小傲娇的青年插画设计师vs外表高冷睿智内在幼稚不靠谱老板娘江畔第一次见初见月时初见月跟她的发小哥们刚们打了一夜的麻将。也是江畔第一次觉得一个女生可以活的爷们。江畔第二次见初见月时,恰巧遇见一个男人对她拉拉扯扯正想怎么拯救一下她的时候就见她一脚踹到那男人然后扬长而去。这更加深了江畔对初见月爷们的定义。江畔第三次见初见月,初见月就对她说江老师,你看着就好温柔。在以后的一次次接触中江见月才知道,每次她能轻而易举的他的世界里肆意奔走,都是因为他早已经满心欢喜的将他世界的大门打开。哪有什么女追男隔层纱,不过是他对她也早有预谋。如果您喜欢我的幼稚老板娘,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