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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般的有限公司需要严格的财务报表报税不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核算方式,一般有三种。
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查账征收。
就是上面的排序方式,从前往后,收入越多,财务会计制越完善,纳税额就越高。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
实际上,报税的时候,谁不想少交点,甚至不交,所以在实操的时候,都倾向于选第一种。
后来查的严了,可以倒过来追溯二十年,才把税给补上。
扯远了,还是说回《血迷宫》。
片子的故事并不复杂,主要人物有四个,丈夫、妻子、伙计和私家侦探。
开头就是妻子出轨,和伙计偷情,再加上被戴了原谅帽的丈夫,剧情已经构成了一个三角关系,很符合一部烂剧情的要素。
很常规,很烂……
《血迷宫》这部片子,之所以能称为经典,关键在于,私家侦探这个人物的设计,发生了变化,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工具人,而是变成了本片中的最大动机人物。
丈夫觉得过于受辱,于是,请私家侦探再度出场,一万美元的酬劳,丈夫买凶杀人。
要是按照一般的逻辑来讲,要么接活把事儿给人办了,然后拿钱走人,要么就推了,干脆不接,接下来也没关系。
不过这样的话,就没有了戏剧性,冲突一般都出现在既要又要还要的问题上。
私家侦探选择黑吃黑,钱拿了,把丈夫这个事主给办了,然后伪装成妻子杀人的假象,然后这个奸夫先看到了现场,出现了误判,以为是妻子杀了人,帮着处理案发现场,戏剧冲突一下子就拉起来了。
国内的版本之所以叫《三枪拍案惊奇》,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原版的《血迷宫》里,有一把枪,枪里只有三发子弹。
人物心理的变化,就是由这三枪空枪所主宰,所以翻译翻译,拿到国内,也不能说是不对。
只能说是不合时宜。
科恩兄弟拍《血迷宫》的背景是美国,那地方私人持有枪械合法,所以影视作品里,才会经常出现枪这种武器。
但是直接搬到国内的话,就有点不合时宜,这玩意儿距离大家太遥远。
而且,惊悚片变成喜剧片,就很离谱……
但是导演就只是导演,背后还有资本,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是大丫鬟拿钥匙,当不得家,做不得主。
按照张伟平的说法,老张你为了奥运会,耽误了两三年了,得赶紧拍片子,不然公司撑不下去了。
所以张一谋也就接了。
很难说拿这个本子的时候,张一谋有没有参与决策,但是用一帮小品演员,绝逼是张伟平的主意。
但凡一个导演正常点,没有十年以上的脑血栓,都不会缺心眼到这种地步,拿出这样的演员阵容。
太挑战观众的底线了,普通观众的命也是命,不能这样干……
而且据说,二张因为这部片子,还产生了利益上的纠葛,所以你看,机会这不就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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