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21章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等到百里婷念完之后,在场的文人忍不住反复咀嚼起来,一个个如痴如狂。
“好诗!当真是好诗啊!”
忽然其中一人忍不住在场中大声说道。
“在下现任白鹭书院院长孔德,不知可否与先生一见。”
李志隔壁的包厢突然传来一道声音,听到他的话,在场之人这才发现原来孔大儒的儿子竟然也亲临现场。
“先生这首诗一反过去文人悲秋的传统,赞颂了秋天的美好,并借黄鹤直冲云霄的描写,表现了奋发进取的豪情和豁达乐观的情怀。”
李志听后微微一笑,他选的这首诗即便放在现代也是写秋最美的几首诗之一。
正是刘禹锡的秋词二首,此诗首句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
即明确指出自古以来,人们每逢到了秋天就感叹秋天的寂寞萧索。“自古”和“逢”,极言悲秋的传统看法的时代久远和思路模式的顽固。”
接着一句用“我言”直抒胸臆,态度鲜明,说出的是刘禹锡的自信,这种自信,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
“秋日胜春朝”,用对比手法,热情赞美秋天,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更胜过一筹,这是对自古以来那种悲秋的论调的有力否定。
第三句选择了典型事物具体生动地勾勒了一幅壮美的画面。
刘禹锡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
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
也许,刘禹锡是以“鹤”自喻,也许是刘禹锡视“鹤”为不屈的化身。
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这幅画面是对“秋日胜春朝”的生动注脚。
第四句紧接上句直接抒写自己的感受,看到这一壮美的情境将刘禹锡心中那激荡澎湃的诗情勃发出来,也像白鹤凌空一样,直冲云霄了。
不仅仅表现出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留下的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并且这两首可以说互为补充。其一赞秋气,其二咏秋色。气以励志,色以冶情。
所以赞秋气以美志向高尚,咏秋色以颂情操清白。景随人移,色由情化。景色如容妆,见性情,显品德。春色以艳丽取悦,秋景以风骨见长。
第二首的前二句写秋天景色,刘禹锡只是如实地勾勒其本色,显示其特色,明净清白,有红有黄,略有色彩,流露出高雅闲淡的情韵,泠然如文质彬彬的君子风度,令人敬肃。
谓予不信,试上高楼一望,便使人感到清澈入骨,思想澄净,心情肃然深沉,不会像那繁华浓艳的春色,教人轻浮若狂。
末句用“春色嗾人狂”反比衬托出诗旨,点出全诗暗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运用巧妙。
放在当下让大汉一众才子如此惊叹,也属正常。
穿越带商场,发家从卖泡面开始 咒回:在诅咒中心呼唤爱的怪物 网球:获得王者传承,我无敌了 眼皮底下养外室,重生主母嫁太子 天选:专注于刀术的我只叠被动 她又美又飒也就前夫狗眼昏花初之心盛霆烨百度云 星辰王 蛊系美人:主播她对大哥下蛊了? 大小姐穿七零,这炮灰谁爱当谁当 hp:左D右G,我才是救世主? 穿成镶边女配的她们 云中梦里 修仙房客 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路 灵异秘语之悬疑系列 别惹,苏姐可以全方位封杀 神话时代的宗师猎人 大明:我是万历他爹 师娘把我绑上山,下山即无敌 他来时风起云涌
踏上这片绿茵,我就是足坛第一狂徒!本书又名踢球,从断腿开始。跟我走吧,带你体验足球世界的疯狂与残酷!如果您喜欢足坛第一狂徒,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有一天,安景突然发现,自己温柔贤惠的夫人高坐在魔台之上,号令群雄,心中震惊万分。夫人,你竟然是魔教教主?夫君,你竟然是那绝世剑客?如果您喜欢我的夫人竟是魔教教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如果您喜欢天若有情,王妃别离开,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陈辰,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26岁,双亲健在,有一个温柔善良的老婆,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儿,日子虽不富裕却十分幸福美满突然平平淡淡的生活被打破了某一天下班回家,他发现自己能听到女儿的心声并且,女儿竟然是个重生者于是,一切从这一天开始变了ps平行世界,请勿代入,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如果您喜欢我的女儿居然是重生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如果您喜欢天道罚恶令,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又一位加入穿越大军的中年的故事如果您喜欢影视穿越从四合院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