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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自来火枪,终究也敌不住骑射,明军可有不少不亚于自来火枪的利器,像是万胜弗朗机、迅雷铳什么的,还是没敌过八旗,萧大哥这话有些偏颇了。”
李肆继续甩杆,现在两人酒酣“情热”,他也顺竿往上爬,改了称呼。
“哈!愚人之见!”
在萧胜眼里,李肆已经由庸到愚。
“本朝很多人都拿辽东之事来盛赞骑射,贬低鸟枪,可都没仔细想过,假设明军和我大清劲旅一样,都有陷阵冲杀之心,而不是只靠将官带着家丁裹胁,骑射再强,也未必能冲得散。明军若是有一半敢战,萨尔浒和松山,恐怕是另一番场面,而今曰这天下也……嗯咳!”
“现在的鸟枪,三十息才能一发,还因为兵丁要背火绳,鸟枪阵必得稀疏。我见识过洋夷的自来火枪,就只改了火机,去掉了火绳,以燧石发火。最快十息就能一发,还能猬集结阵。如果是敢战之人以自来火枪结阵,除了火炮,世间再无其他敌手!”
萧胜的舌头已经有了管不住的迹象。
“总而言之,明军战败,非器之罪!八旗绿营,甚至朝廷都把鸟枪看作弱者之械,可笑!羸弱之人,持刀枪有如鸡兔。可拿鸟枪,即便是妇孺,至少也能放上一枪,有一搏之力,好比是狗!而勇武之人持刀枪,那就是狼!拿了鸟枪,在我看来,更胜狼一筹,是一只虎!”
他忽略过程,直奔结论。说到这时,目光悠悠,隐约还能窥到一丝激荡之火,李肆看得明白,这是在回忆。
“萧大哥这话听得我也心热,想之前我毙杀那赖一品,三十步外命中也是运气。如果他不逃,而是手持腰刀转身扑回来,只要我能忍到二十步内开枪,他就算能以一胜十,也是必死!”
李肆放开了嗓门,像是说起了酒话,毫不在意被旁人听了去,萧胜倒还勉强压着蒸腾的意识,帮着扫了一圈,怕这私密之事泄露。不经意间,对李肆的心防又退了一大步。
“萧大哥,这些可是你的经验之谈?难不成当年在台湾时,也是一枪放倒了乱首才立的功?”
早前萧胜就提到过他能成为把总,是在台湾平刘却之乱里立的功,可李肆当时没把这个话头牵出来。这可是一扇门,在火候没到的时候就推开,很是浪费,而现在是时候了。
“一枪!?一枪顶什么用!?”
萧胜脸上红晕一片,一半是酒气,一半是豪气,话语滔滔不绝。
“你小子打枪准,不是运气就是天生的本事,可别以为这鸟枪的本事,就只在准不准上!鸟枪也重阵而战之,要用这鸟枪阵,除了要深通鸟枪之外,还需要懂的东西,太多太多。我也是混了很久,才有了那么一点心得。”
“台湾之事,我能立功,靠的就是这点心得!那是四十年十二月十二,刘却聚众急水溪,白大人率营兵和镇道两标援兵共千人急攻。中午行到临近急水溪的一处斜谷,遭乱匪伏击,全军被截成三队,乱得一塌糊涂。白大人所在的中军,乱匪已经冲到了二三十步外。”
“当时军心散乱,各自为战,我见事态紧急,直接越过管队千把,把周围七八十名鸟枪兵招呼起来,以五龙横海阵轮番轰击,将冲击中军的乱匪击散。接着又倒卷珠帘,转到伏击后队的乱匪侧翼,两轮排射就把他们击溃。白大人这才有了调配的余裕,杀散了正与前队混战的乱匪。”
李肆小心避开萧胜那飞舞的唾沫,心想这什么五龙横海阵,该就是列成五排,轮流开火,其实该叫“五叠阵”才对。接着慨叹道,感情坐在自己对面这家伙,就是当年平定刘却的首功之人。以立场论,是个双手沾满革命群众鲜血的刽子手……
那么继续钓他坑他,就没什么负罪感了。
“可惜呀……萧大哥,你要是早生二十年,三藩之乱,征讨台湾,你怎么也能有出人投地的机会,现在就算不是军门,也成总戎了。而今河海宴清,你也没了用武之地……”
李肆眯缝着眼,像是有口无心地说着。
“河海宴清!?屁!东北的罗刹鬼,西北的准噶尔,西南的夷人土司,这都是祸患!南洋的洋夷虽然在郑贼手上伤了元气,可还阴魂不散。特别是这洋夷,船坚炮利,早晚会成我大清的祸害!”
萧胜吐着酒气,热血愤青的面目展露无遗,可接着他又怆然摇头,叹息连天。
“当今皇上……”
即便已是半醉,他依旧朝着北方遥遥拱手。
“洞烛万里,这些他定然是都看在了眼里,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何朝廷还恋于骑射,不着力在火器上!光靠那笨重的红衣大炮可打不赢恶仗,最终还得靠兵丁手里的家伙。就说这鸟枪,如今洋夷全数用的是自来火枪。雅克萨、准葛尔,皇上也见过不少了,为什么就没让八旗绿营换用自来火枪?只是将火绳改为火机而已,小小改动,可有大利!满朝智士,就没人说上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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