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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归愣愣的看着空荡荡的手,陌陌这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转眼林阡陌已经回来了一个月,地里的蔬菜已经生长的欣欣向荣,一眼看上去就是绿油油的一片,偶尔会有几个鹅黄的身影,放在一起分外和谐,十分好看。
林阡陌在地里转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
这么好的一片地,可算不用被虫子祸害了。
前几天林阡陌去田里,本来是怀着好心情,结果就发现他好好的地里生了许多虫子,个个身宽体胖,显然十分精神。
林阡陌冷着一张脸,从菜叶上揪下一片叶子,愤愤地踩死,原来灵泉水不仅养蔬菜,还招虫子啊啊啊啊啊!
那几天林阡陌都愁死了,他不想打农药。要知道,真正顶级的蔬菜,不仅味道要好,而且要对付那些有钱人的品味,健康绝对不能落下!
更重要的是,他既然是准备和赵凌和他女朋友别手腕,这样的蔬菜压根儿无法强势碾压他们!
最后无奈之下,林阡陌买了几百只小鸡,放养在了田里。不怪他担忧,要知道,小鸡不仅喜欢吃虫子,但它也吃蔬菜呀!
好在,他们家鹤鹤再一次展现出了自己非凡的能力。
那一只只小黄鸡在鹤归手里简直乖得不得了,要往东绝对不往西,要吃虫子就绝不吃蔬菜,要回鸡圈就立刻回去,简直跟听得懂人话似的。
就连村里同样养了十几只鸡的赵婶,每次看到都啧啧称奇,一脸长了见识的模样。
林阡陌嘴上谦虚着说哪里哪里,回头就给鹤归加了餐,鸡鸭鱼肉一样不缺,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鹤归:大妖怪的威压就是那么好用!
骄傲脸jpg.
林阡陌一边满意地挎着菜篮子,一边畅想着美好的未来。等将来他报了仇,有了钱,再,咳咳,再把某个呆瓜拐到手,生活可以说十分美满了,也不枉他重生一次!
他转悠了一圈,最后在菠菜那一片地停下了。他今天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来看看这菠菜怎么样了。
菠菜种的比较早,现在差不多快有二十来天了,已经快成熟了。
它是成熟的比较快的蔬菜,一般种下去一到两个月就可以丰收,现在地里的菠菜水嫩嫩的,手一掐上去,就是一个印子。
或许是因为用了灵泉水的原因,这菠菜比预期的要大很多,而且颜色青绿鲜艳,看上去就很好吃。
不过林阡陌比了比个头,遗憾地想,怕是要再长两天才行。
蹲下身子,林阡陌从地里挖了一小把菠菜,准备试试味道。现在的菠菜太嫩,其实并不是最适合入口的,再长些日子,等菠菜彻底长成,不论是炒菜还是煮汤,除了青菜的清新味道,还有菠菜特有的回甘,那时才是最好吃的。
当然现在也不错,小菠菜嫩,过水焯一遍,用料汁一拌,也是很好的一道菜。
不过林阡陌不怀好意地笑笑,想到家里那个看到青菜就苦瓜脸的家伙,他又默默多挖了一把。
唔,他当然不是故意欺负鹤归,成年人也是要多吃蔬菜的嘛,这样身体才会健康。
林阡陌哼着小曲,心情很好地挎着篮子回了家。
从侧门进去,就看到王意顺正坐在石凳上喝茶。
林阡陌一挑眉,你怎么回来了?
为了打官司方便,这段时间王婶一家一直待在城里,王意顺担心吕岩会趁他不在使阴招,也很少回来。
王意顺放下杯子,嘿嘿一笑,这不事情快解决了,我回来给你报个喜吗?
林阡陌心中一动,把菜篮子放下,成功了?
王意顺干脆地点点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姐她们也快回来了。
吕岩的话,大概会判个几年,但多不到哪去。王意顺笑笑,脸上带着疲惫,我请的律师说,最多五年。
比我预想的好多了。林阡陌拍拍他的肩膀,放宽心,别想太多。
我知道。王意顺靠在身后的大树上,伸出手挡着眼睛,看着从树叶间垂落的缕缕阳光,我只是不甘心,就那么便宜了那个家伙。
现在能判这个结果,还是因为我姐没有和他结婚,而且之前昏迷不醒那么久,虽然是玉佛的原因,但算在了吕岩头上。
其实律师还安慰我说,如果结婚了,那就是家暴,估计最多也就判个一两年,现在的结果已经很不错了。他慢慢地叙述着,可我还是不甘心,我姐这么多年过得那么惨,十几年都毁在了他手里!
林阡陌沉默,他转过身,倒了一杯水给他,顺子,以后怡美姐会过得更好,不是吗?
对!王意顺接过杯子,一仰头喝了下去,像是喝酒一样,以后当然会好好的!
他会让他的姐姐,比所有人都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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